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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住人合法吧!

来源:舟格财经


不合法。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禁止将车库用于居住、生产、经营。

业主擅自将原本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用于居住的行为,已经改变了车库的用途。此外,将车库如果住户居住时私拉乱接水电、污水管线,操作不规范,容易产生安全隐患。

由于租住户在工作时间、生活习惯上与小区其他业主的差异,也极易出现污物随意排放、噪音扰民甚至治安事件。不仅如此,租住户占用车库的行为,也挤占了小区内部的配套设施。

扩展资料

新闻:车库违法出租住人专项整治 消除安全隐患

2017年9月27日,义乌市江东街道、江东执法大队、江东派出所、商苑社区等部门联合对临江社区车库住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辖区内房屋租赁安全管理,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此次整治前期,商苑社区工作人员已挨家挨户上门做好思想工作,说服业主放弃贪图小利的思想,向租住户告知了车库住人的危害性,动员租户不再租住车库,尽可能帮助他们寻找其他的出租房,以解决其后顾之忧。

在前期大量宣传引导的基础上,大多数租户已搬离车库,但仍有部分租户逾期未搬离,此次行动共发现9余户车库还存在违法住人情况,执法局江东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各车库内违规使用的5只燃气瓶进行暂扣。

下一步,江东街道将继续在车库住人问题较为突出的小区张贴整治通告,按照边排查边劝导边整改同步实施的办法,努力教育纠正车库违法住人现象,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车库违法出租住人专项整治 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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