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四种: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二)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合同争议时,仲裁协议内容必须具备三个要素:
1、要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要有仲裁事项;
3、要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三)选择以诉讼方式解决合同争议应注意:
1、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
2、被选择的必须与合同有关联;
3、合同当事人只能就第一审案件决定管辖,而不能以协议决定第二审;
4、双方必须以书面方式约定管辖,口头约定无效。
法律依据:《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
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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