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可以不要求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指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在投标阶段递交的保证金。设立投标保证金的目的,旨在保证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订立合同、不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Copyright © 2019- zougedi.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