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施工 合同纠纷 不属于专属 管辖 。专属管辖指法律规定一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管辖,其他无 管辖权 ,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改变法律确定的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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