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署,为提高部门决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适应部门决算公开的新形势要求,清远市在20xx年批复20xx年部门决算的基础上,扎实地开展20xx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及公开工作。截至20xx年9月10日,清远市财政局已完成了对市级207个部门(单位)的决算批复工作,各部门将统一在20xx年9月30日公开决算。
今年的部门决算批复及公开呈现三大亮点:一是批复的内容详细具体。此次批复市级部门(单位)20xx年度收支决算,资金涵盖了市级207个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以及性基金预算收入等,而支出具体到按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二是批复后的公开方式及期限明确。要求各部门(单位)统一在20xx年9月30日,通过市门户网站或本部门门户网站上自行公开本部门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信息。三是要求公开的内容细化。要求部门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涉密部门和内容除外)。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应公开明细,并同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按照财政部所有市、县(市、区)必须开展本地区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目前,全市所有县(市、区)正在规范有序地开展部门决算批复工作,20xx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及公开工作可望按时按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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