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起诉中,原告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原告身份证原件,审核后归还;提供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如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提交夫妻共同财产证明,如财产清单,可在开庭时提供;如有子女,还需提交子女出生证明和户口簿;提供离婚原因的证明,证明婚后夫妻感情变化;若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需向出具判决生效单。
法律分析
一方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
1、原告身份证原件,审核后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以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证明,一般可以提交财产清单,具体可以在开庭时提交;
4、有子女的还应提交子女出生证明和户口簿;
5、婚后夫妻感情变化,证明离婚原因;
6、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原告应当向出具判决生效单。
拓展延伸
离婚申请所需的必备手续材料包括: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车辆证件、收入证明、银行存款证明、财产分割协议等。此外,还需提供离婚申请书、调解书或裁决书、律师委托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在准备材料时,需要注意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此外,还需注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离婚申请,如先进行婚姻调解或诉讼程序。同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通信记录、家庭暴力证据等。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顺利办理离婚手续。
结语
离婚申请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财产清单、子女出生证明和户口簿等。第二次起诉离婚还需提供判决生效单。此外,还需准备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如离婚申请书、调解书或裁决书、律师委托书等。办理离婚手续时应注意保留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程序合法顺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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