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舟格财经。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继父和养子的关系

继父和养子的关系

来源:舟格财经

法律主观:

继父和养女的关系可以大致分为下面三类: 1、母亲再婚时,养女已经成年而且生活,养女也没有受到过继父的抚养教育,双方只是简单的姻亲关系。 2、母亲再婚时,养女才办理好收养手续,养女与原生父母的关系消灭,继父与养女之间形成与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 3、母亲再婚后,养女未成年且未生活的,养女接受了继父的抚养和教育,双方形成了互相抚育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zougedi.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