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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性质土地私人建房规定?

来源:舟格财经

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自己建房需根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的规划而定。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1、建房时的面积。根据规定,个人建房要严格落实“一户一房,不可一户多宅”。这里的户,就是以户口本为准,按户口本的人数来确定自建房的面积,其标准是:1~3人按3人审批,不得超过90平方米;4人按4人审批,不得超过120平方米;5人以上的一律按5人审批,不得超过150平方米。如果不按这个规定来建房,超出面积是违法的,如被执法部门查到,就要接受行政处罚,比如罚款、没收、拆除等。,2、不能擅自改变用途。个人建房就是用于盖房子的,不允许“挂羊头卖狗肉”,比如在国有土地上建设规模化的工厂或出售,是会受到严厉处罚的,甚至拆除。,3、不能非法转让。国有土地不能随便转让给别人,只可以经过村委会研究同意后,在本村村民之间调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方法,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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